四、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到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
相关新闻今日,根据湖北省官方的消息,为了进一步加强疫情的防控工作,并有效减少人员的流动聚集,从而保障人民群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求省内的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相关企业除外。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除了湖北省之外,全国其他部分省市也是更新了复工的时间,并且再次发布了延迟复工的通知。其中郑州市复工时间最晚的是延至3月16日,江苏最早2月20日可以复工,浙江最晚2月29日可以复工,山西最早3月1日可以复工,山东最早2月24日可以复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