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打赢官司固然重要,但陈楠更乐于做一名法律、法治思想的传播者,将温暖传递给他人。
放弃稳赢官司,选择挽救家庭
每年,像这样“不值得”打的案子找到陈楠的有几十起。陈律师发现,很多人都是因为对法律缺乏了解,遇到委屈求助无门,才选择用打官司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有律师作为双方之间的沟通桥梁,让他们的心情可以得到倾听,处理问题的方式能够得到指引,或许就能更好地化解矛盾。
“挣钱不是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惟一目标,他应始终想到社会的利益。”美国大律师戈帕尔吉·梅罗特拉的这句话,陈楠深感认同。在他看来,打官司只是帮人解决问题的途径,不能为了诉讼而诉讼。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考虑,替当事人化解生活上的困境。
2018年的一个夏天,福和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来了一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50岁的郑先生和父母同住,照顾父母了大半辈子,没想到前几天两位老人竟立下了遗嘱,要把农村家里的三套自建房全部留给妹妹,郑先生一处房产也分不到。
陈楠能理解这起案件给王女士带来的痛苦与无奈,但通过对案件和法律事实的梳理发现,要想解决这场纠纷,靠打官司也许并不能取得最佳结果。王女士不仅要花大量时间操心案件,还需要承担噪声监测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一系列成本。即便一时胜诉,也破坏了邻里关系。如果对方心有不满,说不定过段时间还会再起冲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作为律师,有时候代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有这样的机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人生经验帮助到他人,让一个家庭的幸福得以延续,那种内心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是任何财富都无法比拟的。”陈楠说。
每次遇到新案,陈楠都会换位思考,把自己摆在当事人亲属、朋友的角度上进行综合评估,判断这个官司值不值得打。
郑先生冷静下来发现,确实自己和父母在一起的生活的时间长,存在一些摩擦,可能累积了矛盾。在陈楠的建议下,郑先生找到家里有话语权的大伯,让大伯出面,先做做父母的工作。之后自己再去和父母商量,把过去的误会解除。就这样,郑先生不仅没有走诉讼程序,也拿到了应有的房屋,还与父母修复了珍贵的亲情。
“真是老糊涂,那房子是我出钱出力建的。照顾他们这么多年,太偏心了。我就要上法庭评评理,拿到属于我的房子。”陈楠安抚了郑先生的情绪,翻看了他带来的案件材料,理顺了法律关系。发现事实、证据一清二楚,想打赢这场官司其实很容易。
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陈楠接到了这样一位客户的电话。电话那头语气很愤怒,“每天半夜都很吵,我报警了也没用。这次一定要告到底,大不了鱼死网破,曝光到网上去。”陈楠劝客户冷静下来,问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但陈楠没有轻易接受郑先生的委托,从两人的对话中,他听出了郑先生的顾虑。这是一起家庭案件,如果处理不好,一家人多年的感情可能就此破裂,再难回头。于是陈楠没有再多提办案的事,而是劝郑先生想想,为何同住多年,父母突然做出这个让人难以接受的决定,是否存在误会。
王女士非常生气,就在业主群里控诉了这位邻居。可没想到,第二天,邻居家小孩的吵闹声更大了。王女士接连投诉到了物业、联系了12345,还报了警,都无济于事。无奈下,王女士找到了陈楠律师,希望帮她代理这个案件,讨回一个公道。
一方面,陈楠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用专业知识和多年经验梳理出案件的大致走向,并告知当事人案件的诉讼风险。另一方面,近年来,疫情给我国案件审理的诉讼周期带来了不小的影响,打官司的诉讼周期明显变长。陈楠也会向客户进行提示,先核算好收益是否大于成本,再决定要不要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不为了诉讼而诉讼 对客户的事感同身受
王女士刚搬进装修好的新家,发现楼上邻居家的小孩每天晚上8点练琴,一练就是2个多小时。好不容易练完琴,王女士打算休息。小孩又开始跑来跑去,玩玩具车,吵得她睡不着。
每年息诉几十件 为当事人解忧
陈楠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耐心做通了王女士的工作后,又给她的邻居打去了电话,传达了王女士的焦虑心情,也站在对方的角度分析了利弊,争取到了邻居的理解,表示愿意给家里铺上地毯减少噪声,并调整孩子的作息时间。
“一起诉讼,让当事人烦恼的不仅仅是金钱成本,还有时间成本和心理成本。有的人在诉讼期间劳心劳神,夜不能寐,打完一场官司,头发都白了。有的人因为案件琐事与家人争吵,工作顾不上,身体也熬出了问题。即使案子获胜了,也得不偿失。”陈楠说。
陈楠是北京福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常说,法律冰冷,但人有温度。作为律师,法律是我们守护正义的武器。但作为一个有血有肉有同理心的人,更希望帮助当事人用协商替代诉讼的方式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