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当下火热的“Roguelike”游戏为例,该游戏品类全部出自一款在1980年发售的电脑游戏《Rogue: Exploring the Dungeons of Doom》,“Roguelike”之名也出自于此。该游戏具备“Roguelike”典型的角色死去无法读档、关卡内容完全依靠程序生成等具体游戏规则。如果根据率土三战案的一审判例,这款游戏的创作者将可以把所有“Roguelike”通通告上法庭要求索取赔 偿。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孟祥娟教授的解释,此次率土三战案的一审判决,主要依据便是著作权法中对思想和表达的界定。而界定思想和表达一直都是比较难的问题。思想和表达没有明确的界限,存在模糊地带。在以往国内外的大多数案例中,法院并不将游戏规则作为一种展示抽象思想的“表达”形式,而是作为完全的抽象“思想”进行定义。著作权法基本的原则是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这也是此前各国法院在裁定游戏内容是否侵 权时的核心依据。
但就是这样一款实锤“抄袭”的游戏,卡普空却败诉了。结果或许看起来很无厘头,但《斗士的历史》母公司Data East却给出自己的理由。
“借鉴”还是“抄袭”,游戏界的“后人乘凉”
同时,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张维维律师也认为,两款游戏存在的部分重叠的内容是否属于公有领域元素、或者是应被归纳为“思想”的有限表达,以及即便存在部分可能要被归责的内容,,那从质量和数量上来看,是否达到要通过改编权来进行规范的程度,都是需要二审查明。关于对后续SLG类型的游戏的影响,如果一审判决所认定的这些规则其实是属于这个品类通用的规则,那后续也许会牵制SLG品类游戏的研发,会影响到行业的百花齐放。因为一款游戏的创作必然是吸收借鉴该品类通用规则和成熟设定,所以,通用规则是否应被定义为游戏机制都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华南理工大学孟教授在探讨率土三战案一审时,表示法官在相关问题上步子迈的有些大。现在整个学术界和业界对于游戏规则是偏向于思想还是表达有不同的观点。思想和表达的划分产生的争议。理论上比较难划分,落实到具体案件中也是一个难题。对于游戏规则里的功能性元素,是著作权法不保护的思想,这是为了划清著作权法与专利法的界限。
当然,这项判决也是在变相敲打卡普空,没有把原告问题摆在台面上。在当时格斗游戏圈,“无授权借鉴”现象司空见惯,像春丽的“百裂脚”明显照搬《北斗神拳》中的“北斗百裂脚”。
虽然曾经“借鉴”现象司空见惯,但业内大佬也表示,法律界和业内思维也是不断在进步的。以前不认为是“抄袭”的部分,如今已经可以得到法律支持进行责任追究。
5月31日,游戏媒体「游戏日报」就最近关注度极高的率土三战案,邀请到法律界和游戏媒体、财经媒体等各领域资深专家,进行了一场全视角分析的圆桌讨论会。会议上,各方就相关案情和判决书内容进行了详细且全面的拆解分析,并预判了此案对日后整个游戏行业可能造成的影响。
“思想”和“表达”定义模糊,游戏侵 权难界定
值此,本次判决的争议仍在持续发酵。